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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登山的意外險都沒有理賠,一般的登山客家屬也都沒有訴請法律途徑,所以讓保險公司認為登山意外險根本不用理賠。
可是近幾年的判例比較有利山友的權益維護了,也是經過山友家屬的不斷努力才獲得理賠。
林姓山友的案子經過7年纏訟,最高法院於2007年12月24日判定保險公司理賠確定。
將這些內容的前因後果的連結請大家參考,最重要的是從事登山或各項運動都要注意安全喔。

登山名將患高山症猝死 最高法院判賠確定

男高山症猝死 意外險判賠

2003年比較早期的討論
案例研究五:高山症致死算疾病或意外?

不要以為你保了意外險,就一定可以獲得理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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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x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